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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及相关费用一般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数额的设定原则上应由合同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然而,出于公平公正和制约利益分配等多方面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定金数额的最高额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上限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越了这个最高界限,那么超出的部分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和保护。这一规定的初衷在于限制定金给付的过高金额,使之在一定程度上保持适度,避免因定金数额过大而导致的不公现象。
定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债权担保形式,主要用于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具体而言,它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执行效果,由其中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款项。当债务人完全履行债务之后,收取定金的一方有权利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折算成相应的价款;反之,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他必须将双倍的定金退还给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他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也称为意向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房屋买卖契约,并不具有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仅仅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包含定金条款,那么在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后反悔时,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开发商违反承诺,未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如果认购书中所约定的仅仅是订金,那么它便不具备定金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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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1: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