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房产纠纷案申诉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产纠纷的法律诉讼,被归类为因不动产所引发的争端,依照相关规定,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因此,当面临房产纠纷时,应当选择在不动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房产纠纷的法律诉讼程序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积极收集关于争议案件的基础性资料。这其中包括了可能对己方产生有利影响的各种证据材料,并将其整理成一份详细的证据清单。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撰写一份严谨的起诉状。在这份起诉状中,必须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同时详细阐述起诉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最后,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申请。除此之外,还需提供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有代理人参与诉讼,则需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当案件经由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房产纠纷的法律诉讼程序便告一段落。然而,起诉程序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件审理工作的全部完成。接下来,还需经历答辩、交换证据、法庭审理等环节,直至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整个审理过程才算圆满结束。若案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二次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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