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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区延期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完成房屋的交付。在发出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期限内,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未完成房屋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诉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依据中国大陆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当某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承担持续履行合约、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对遭受损失予以补偿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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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