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丹阳不购房定金如何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未成功购房的情况下,定金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予以退还。在此过程中,如若购屋者在交纳定金之后并未能实际购买房屋,其有权依照相关条款与卖方进行及时而有效的协商,共同商讨定金的退回事宜。然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顺利签署买卖合同,此时可能需要卖方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若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及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以确保定金得以依法、合理地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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