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盟商务区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如不幸遭遇“一房二卖”的问题,您可考虑向相关的住房建设管理机构进行反映并请求协助处理此事。由该部门联合开发商共同拟定协商方案加以解决。若仍旧无法妥善处理,您有权寻求司法救济途径,诉诸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在诉讼过程中,您将有权利要求合同卖家立即解散房屋购买合同关系,并且全额退还所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除此之外,您还能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损失的行为,同时,您还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的双倍数额作为违约赔偿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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