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购买预售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在此基础上订立的房屋预售合同即构成有效合约;
然而,如果出卖方在未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与买受方签署了认购书,那么这将被视为无效的合同约定;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在启动相应司法程序之前,出卖方成功地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份认购书可被视为合法有效。 另外,双方当事人均须具备规范书写文字和表达意思的能力,他们签署的意向表达亦须来自个人真实意愿且保持准确无误; 同时,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逻辑,并遵循现行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格式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