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惩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在同一房产上所实施的一房二卖行为,其应向无法获取该房产的买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弥补买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这笔赔偿金不应超出已经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项的一倍范围。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出卖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导致此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可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买方还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