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兴趣很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者未能按时收楼,业主有权向发展商发放书面对通知,明确表述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并敦促发展商迅速完成合同义务;若通知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得到有效回应,则业主将依法获得撤销合同权利,同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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