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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约买房定金怎么退还合适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能否在违约后予以退还的问题,实际上需根据具体情形采取相应对策,具体如下:
1)若在发起诉讼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时该份房屋认购书便属于无效协议,定金理当退还;
2)若买方未能依照认购书所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署合约,那便构成了买方单方面违约,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反之,倘若卖方未能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成功将认购房屋转让,致使未能顺利完成正式签约,这便构成了卖方的违约行为,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3)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定履行义务之后,定金可以充抵部分楼款或予以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便应适用“不予退还”或“双倍返还”的原则。
4)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从而未能顺利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5)若在正式签约之时,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进而导致签约未能实现,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若是买方违约,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反之,若是卖方违约,则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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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5: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