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卖给别人买房房产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以及灭失均须经过依法进行登记后方可生效。这是由于我国已形成了全面且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形式,其所有权的归属必须以物权登记为依据。因此,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实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一方所有。而对于出资方而言,他们所享有的仅仅是一种债权性质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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