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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管局不给网签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人如何进行合法维权,您可采取如下四种策略:
1.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实现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
2.向当地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部门提出正式投诉;
3.若情况严重,您有权选择撤销购房合同;
4.如因开发商行为导致您遭受经济损失或者遭遇一房多卖的欺诈行为,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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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4: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