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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不给网签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进行网络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购房者可选择通过下列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购房者应及时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明确表达对于进行网上签约以及进行相关登记备案的迫切需求;
其次,购房者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直接投诉,以期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再次,如果购房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或者遭遇了一房多卖等不良现象,他们有权选择取消购房合同,并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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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