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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房产官司需要哪些手续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展开涉及房产纷争的诉讼程序过程之中,所必须递交的各项关联材料大致上可归纳为如下五个方面:首要的,您须提交三份符合法定格式要求的民事诉状;
其次,请务必附带一份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即我们通常所称的“第二代身份证”,其正反两面均需进行复印;接下来,如果您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士来协助处理此案,那么还需提供一份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最后,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及代表性,您需要准备三套相关资料,其中两套将被提交至法院,另一套则作为开庭审理时的备用。具体而言,证据部分应当包含购房合同、购房款项的正式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如已取得)的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有关入住时间的有力证明资料,例如入住通知书、住房预计清单、物业费用的正式发票、产权证代理费用的收款凭证等,只需具备任意一项充分的证明文件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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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4: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