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五证不全可以告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五项重要证件缺失,仍然可诉诸法律途径。购房者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倘若购房者在对此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完成支付行为,便可通过上述途径寻求帮助,以期成功要求开发商全额退款。
然而,若开发商对退款事宜予以拒不执行,购房者则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指出的是,凡未获得开发资质或五证不全的开发商,均无权出售房屋。因此,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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