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怎样退房不用交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解除购房契约;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交付房屋,且逾期时间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上限,亦可解除此项交易;如果房屋质量未达到房产买卖协议中所明确的严格要求,或是无法通过修补或若干次的修复工作使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同样可以行使解约权;如果由于开发商方面的过失,导致购房者无法依照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也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契约;当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上所记载的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法定的3%时,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契约;
最后,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了原有的规划设计方案,也可以作为解约的理由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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