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备案能不能退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由备案程序之后,虽然仍可选择退房协议,然而购买方理应依照双方合同中的条款规定,负起对应的违约职责。倘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超出一定期限,或者所供应房屋的品质未达合同约定之标准,亦或无法按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约行为时,购买方可直接行使退房权,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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