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退房有什么规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退房所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买卖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买方有权提出终止交易; 其次,在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且该行为已经超过了一定的期限时,买方可以选择退房; 再者,若房屋的质量达不到当初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标准,或者虽然进行过修复但仍然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买方也可据此提出退房申请; 此外,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依照合同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同样拥有退房的权利; 最后,当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时,买方亦可依据此条款提出退房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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