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付了定金不签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交纳定金之时,双方已经明确约定签署正式合同的具体期限,则购买方有权向开发企业提出请求,要求其务必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履行签订合同时应尽的职责。
如若期限截止后,开发企业依然未能按照约定签订合同,此时,购买方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解除该份合同,并要求开发企业以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退还所缴纳的定金。 此外,购买方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诉诸法院,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与之签订合同。 然而,若由于无法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订立,那么,开发企业有责任将已收取的定金全额无条件地返还给购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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