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因个人缘由决定放弃房屋购买权而选择退房之际,我们首先应要求其根据此前双方达成的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倘若该退房行为系由于购房者本人之主观原因所致,则需自担退房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然而若此问题源于房地产开发商方面,那么买受人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解除这份合同,进而实现退房的目的。
此外,对于已完成交付使用程序的商品房而言,若购买者主张其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他们可依照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核验。经过严格的核验过程,如确认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那么购买者将有权选择退房;
同时,对于由此给购买者带来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必须依法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