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遇到虚假销售和欺诈销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如若发生欺诈行为,是否能够维护合法权益取决于选择何种法律途径。买受方有权以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寻求救济。如房屋销售的确涉嫌欺诈,买受方可追索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弥补或抵扣损失,同时依据法律规定,他们还有权请求出卖方负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因此,当涉及到上文提及的商品房欺诈情况时,购房者有权利根据法律解除合同,并且还有权要求返还双倍的购房款项。反之,若未出现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况,购房者同样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提出赔偿损失的诉求,但是却无法主张双倍房款的返还。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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