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预售合同后可以做抵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虽然房屋预售合同本身并不允许作为抵押财产,然而,作为构成该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正在建设之中的或者已经全面建成的房产则完全有可能被用作抵押物。换言之,房地产开发商得以利用预先出售的物业作为其应偿债务的履约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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