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业的交易过程中,房屋预售合同和贷款合同分别承担着不同的法律角色,并且各自都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具体而言,房屋预售行为将购房者定位为开发商的客户,并与其建立起买卖关系;另一方面,其与银行之间又形成了借贷契约的关联。若双方达成的约定条款中存在解除的可能性,那么购房者便拥有单方面行使解约权利的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与此同时也就免除了其与银行之间的按揭贷款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购房者仍需继续履行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的责任,以保证其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够保持稳定和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