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交购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欲撤销购买房屋时所缴纳之预付定金,建议您寻求与卖方展开诚挚且友好的协商过程。在如下五个特定场景之中,买方所缴纳之预付款项有望得到全额退款:首要条件,倘若您所选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您所签订之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您已决定购买的房产转售予其他第三方,致使您最终未能顺利完成正式购房协议的签署,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当以双倍金额赔偿您所支付的预付款项;
其次,若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未能取得相关的销售许可证,抑或是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双方在法律层面上无法签订正式合同,乃至对购房合约的有效性产生了负面影响,卖方须退还您的预付款项,同时亦需承担因此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 再者,若仅因双方在正式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但此争议与签订认购意向书的核心内容无关,进而导致购房协议无法顺利签署,在此情况下,双方均未构成违约行为,卖方应无条件地退还您所支付的预付款项。 另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面积及房型等关键要素未作出明确约定或表述含糊不清,且双方在上述方面仍存有分歧,从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此时卖方亦需归还您的预付款项。 最后,若因某些非人为因素引发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原因,使商品房买卖协议最终无法签署,卖方应积极履行义务,全额返还您的预付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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