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除开无法控制的外力影响以外,倘若由开发商任意原因引发未能依照合约规定日期交付房屋的情况,开发商应当须承受相应责任与补偿。详细而言,假如逾期天数尚不足60个日历日,开发商便需按每个自然日向购房者支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然而,当逾期超过了60个日历日后,业主有权依据法律程序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须于接收到解约通知书之日起的60日内全额退回所收款项,同时还需支付已收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赔偿金。
另外,业主亦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约义务,在此种情形下,开发商需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业主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