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最长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延期交付事宜方面,并未有明文规定确切的最长时间限制,除非由于无法预测或者无法规避的客观因素(例如下属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等等)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拖延现象除外。但是,若任何一方未能严格遵守既定的交房期限而发生了逾期现象,那么便应启动相应的违约赔偿计算程序。一旦逾期行为持续超过合约期限整整三个月之久,购买房屋的消费者便有权向相关政府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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