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的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需要根据之前所达成的约定于一定的期限之内签订更为详尽的正式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由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再行协商并最终订立合同的意向书、订单以及预付款项等文件都将被认定为是预约合同。
此外,当当事人就预售事宜制定合同条款时,他们应该明确正式合同的签署日期与时间,如果在此方面未有明确规定,那么双方也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协商来进行补充和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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