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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房产官司最慢多久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
然而在此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的确需延迟审判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审核批准方可延长至满六个月;若仍存有需要进一步延期的情况,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实施。因而,逾期顺延的极限为六个月之内,且在最迟的审限期结束之前必须完成开庭审理。因此,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之后至六个月之前开庭审理均属正常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从立案到结案正常六个月审结,从立案之日起一般七日向被告送到相关文书,并且一般程序的话被告有三十天的答辩期。所以最早也会在立案后一个月开庭,因现在法院案件较多如一个月左右案件开庭时间已排满
就要向后顺延,但最晚审限结束前到六个月内开。所以从立案起一个月后六个月前开庭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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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1: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