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赠与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中,对于父母所赠予之房屋之所有权界定,依据如下:若其明确表示将该房屋赠与双方,或者该赠与乃是为支持二人婚后共同生活所需,则应视为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反之,若父母透过书面或口头明确宣示,仅愿将该房屋赠予某一方个人所有,那么此房产便应视作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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