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法学理论范畴内,我们所指的"欺诈行为",即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或伪造虚假事实信息,或者故意掩盖原有的事实真相,从而使另一方在信息失衡的情况下做出缺乏真实性的决策性表示。在这类行为中,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之一就是"欺诈的故意"。若无此种"欺诈的故意"作为驱动力,那么便无法将其定义为严格意义上的"欺诈行为"。
值得强调的是,在涉及到商品房销售的领域中,以下几种情形都可以被视为构成欺诈行为:
首先,经营者蓄意隐瞒真实情况,旨在干扰消费者获得房地产产权;
其次,在销售楼盘过程中所采用的宣传资料,例如广告、沙盘模型、录像以及图片等,所提供的信息与其实际状况存在不符之处(然而,仅当这些内容被视为构成了合同要约或者已被明确纳入合同条款之中,才能够被判定为欺诈行为);
最后,即便经营者明知检测机构室内环境质量测量结果有误且未能及时纠正,也只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