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原则,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之际,首要条件必须是该房屋已经存在,否则根本无所有权可言。
然而实际情况中,普遍存在着预售房屋的现象,相较于购买已建成的房屋,此时消费者无疑要承受更多的风险,诸如房屋质量问题、规划变动所带来的影响、以及房屋功能不足等等。倘若这些问题真的出现,那么消费者在接收到房屋的那一刻极易与开发商产生冲突与纠纷,鉴于此,众多专家学者纷纷呼吁,亟需将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但是,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屋预售制度无疑又是一种有效的风险转嫁方式,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显然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