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买房违约金多少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违约金的设置比例,通常情况下是依据合同标的额的20%进行规定的。若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害程度较为严重,那么违约金的数值便可适当地予以提高,但是最高上限应严格控制在实际损失的30%以内。
至于具体的衡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界定问题,则需由双方共同商议并在合约条款中加以明确规定。 此外,还需要结合违约事件的具体情节,对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评估与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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