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问题物业承担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到房产品质方面的问题及其责任归属问题,物业公司通常不具备直接的职责和义务去解决这些问题。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提供全方位的物业服务,包括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等等,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主要责任应由负责该房产项目的建筑商或是开发商来承担,修复工作也应由他们负责完成。在房屋仍处于保修期内时,房地产所有者有权向建设方或开发商提出承担维修责任的要求。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以及使用体验,业主有权利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要求获得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
然而,一旦超过保修期限,物业公司将负责对房屋的公共部分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即所谓的“微改”),而对于大规模的翻新改造费用,则需要由业主自行承担。以上所述均为法律层面上的相关规定。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希望得到更深入、更具专业性的建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相关领域的律师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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