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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责任人如何认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旦发生房屋相关的问题,主要责任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建筑工程承建单位承担。在执行大规模综合建设项目时,全面承包单位需承担起对所有建设工作的质量保证的职责,其内部和外部的工作质量均需受到充分重视。与此同时,如果全面承包单位经过合法程序将建设工程进行拆分并委托其他单位负责部分任务,全面承包单位及其下属分包商同样需要为各自分担的工程部分负起共同的质量保障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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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