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不给备案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尚未办理注册备案手续的房地产项目,购置者具备要求归还的法定权利。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理所当然地需要担负起应尽之责,及时将购买房产的合同文件提交至指定的相关部门,以确保进行正式的注册和备案。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完成政府层面的购房合同注册备案工作,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状况: 首先是开发商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其他五项必备的法律证件; 其次是由于未能通过验收等相关环节的审核,从而导致备案程序无法顺利推进,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违约金以及因购房行为所引发的间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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