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有什么处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将作为该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擅自转售给其他人的行为,通常会对其进行严肃的警告、限期整改的特别措施,同时,还将会施加2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经济惩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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