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包租二十年租金拿不到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强调的是,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优先通过协商来妥善处理房产租赁的纠纷问题。倘若通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是民事诉讼等方式来寻求法律途径的解决。在此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对于房屋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法取得满意结果,则应按照先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加以解决。
在此情况下,即便承租人未能按时缴纳租金,但只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且租金仍需按月进行结算,出租人通常都会倾向于维护现有的租赁关系,以期能够收回拖欠的租金。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既可以选择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向承租人追究其违约责任;亦可以选择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然而,若出租人经过综合考虑,认为与承租人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已经不再具有实际意义,例如承租人已经无力支付拖欠的租金,此时出租人便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房地产租赁合同中并未对提前解除合同作出具体约定,出租人同样拥有此项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租赁合同解除之后,并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也就是说,解除合同的一方仍然可以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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