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要不要打官司二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房屋纠纷的二审程序,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应依法适用:
1.如果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准确无误,且证据确凿、充分有力,适用法律得当,量刑公正适当,则二审法庭应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要求,维持原判。 2.若原判决对事实的认定无任何错误,然而适用法律存在偏差或者量刑不当,那么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作出判决,并且在判决书中明确阐述改判的依据与理由。 3.如果原判事实模糊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有权在查清事实真相之后进行改判,亦或是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4.如发现一审法院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行为,二审法庭均应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1)违反法律关于公开审判原则的相关规定; (2)违反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会影响到公正审判的情况。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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