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开发运营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且在收到购房人发出的书面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有所改善,则购房人有权选择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具体而言,购房人可向房地产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函,并双方协商确定最晚的合同履行期限。如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催告期,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无法按约履行义务,购房人便可行使其法定权利,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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