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销售经理态度恶劣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方未能按照买卖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则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卖方发出正式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倘若买方在此后等待超过三个月仍未收到卖方回应或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方有权利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同时,卖方需为自身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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