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因故不能及时找到被告,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将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件传达给对方。若被告未能出席庭审,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缺席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用本节所述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时,应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后,即可视为已送达成功。在公告送达过程中,应在案卷中详细记录送达原因及具体经过。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若被告接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庭审,则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