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购买的新建房屋尚未交付使用时是允许进行退房处理的,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退房之际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我国购房合同范本规定,以下六类情形均可作为合理的退房理由:
首先,即为未能按期实现房屋交付的情况;
其次,当所购房产未获颁发合法权属证书时;
第三,指开发企业存在资质缺失或者证件不齐全等情况;
再次,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原先合同约定差距超过百分之三;
第四,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最后,若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房屋设计方案。
此外,对于因个人原因而提出的退房申请,根据我国购房合同范本的相关条款,需承担支付购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