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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多卖的房该给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一套房产被多次出售所涉及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该物业是否已经完成了法定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已办理完毕,那么该物业毋庸置疑地归属于被列入备案的受让人;反之,若未进行任何变更登记,则需进一步查看何方当事人支付了全额或者大部分房价款,支付款项较高者将获得相应的房屋产权及权益;倘若仍然无法确认归属,还可以参照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顺序,以此作为最终的裁决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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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0: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