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产房面积不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面积的定义系指每户(独立的单位)所包含的各区位内可供使用的所有空间总面积。此范围涵盖了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卧室、起居室以及客厅(堂屋)凉亭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夹层、阁楼、(隐蔽式楼层)等多种空间形式的面积总和。住宅使用面积则根据每栋住宅内部墙壁的平均水平投影线条进行测量与计算得出。当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之后,众多业主可能会察觉到其实际占有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契约中所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差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出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出现不符情况时,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进行处理;如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的,则需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将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方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如果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将由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而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属买方;反之,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其利息将由卖方退还给买方,而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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