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误差怎样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项规定中关于房屋面积误差比的计算方式为:面积误差比=(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原预估的房屋面积)×100%-原预估的房屋面积。而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计算方法则更为精确:其等于[实际测量的房屋计价面积-事先协定的房屋计价面积]的绝对值再乘以100%,最后再减去先前约定的房屋计价面积的数值。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房屋面积因各种原因存在误差,应严格依照双方事前约定进行相应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可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包括3%)的情况出现时,仍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际测量出的房屋面积计算销售价格; 其次,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那么购房者将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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