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给个人了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支付预订金之后是否具有退款权力,需遵循特定的法律和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预订金可以退还的唯一前提条件是由于合同拟定的条文未能达成共识。除此之外,在预定期内完成合同签署也是预订金能够被退还所需满足的另一个先决条件。为了明确这一点,预订方需提供确凿可靠的证据加以确认。购房者可以通过回顾合同协商过程中双方修订的详细记录,或者通过收集双方交谈的录音作为证据。 然而,如果购房者本身并不愿意购买该房屋,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退还预订金的目的。 此外,对于那些尚未获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内部认购项目,由于其自身不符合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预订金均可被退还,无需进行大量的取证工作,只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