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配套和产权归属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原则即为合同中所载明之“法定原则”,此乃买卖双方均需遵循的核心原则。关于住宅小区建筑配套及相关设施所有权归属之争议,相关法规均已做出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皆需严格遵守。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明确属于业主所有,倘若开发商在合同条款中主张所有权属于自身,则此类规定应被视为无效。
另外一项重要原则即为“约定原则”,适用于对于相关法规并未明确所有权归属的配套建筑与设施,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可通过协商约定其所有权归属以及经营使用的具体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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