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故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买卖双方之间约定的交房之日未能如期实现,便构成了一方当事人违反合约义务的行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此一违约方应依法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在这一前提下,若卖方在合理期限内经多次催告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且未能给出充分、合理的理由进行解释,那么作为买方,他/她将享有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也应由卖方全额承担。
然而,如果卖方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成功交付了房屋,尽管买方并不能直接通知解除合同,但是他/她依然拥有向卖方追偿因延迟交付所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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