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托管遭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倘若租赁协议内已明文规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比例,那么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比率进行相应的支付便是理所应当的。
(二)如若在设定违约金时过于偏高或偏低,可依据规定向有关方面申请调整。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者,可视作约定过高,有权提出适当下调。例如,假设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然而约定的违约金却高达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便有权提出降低违约金的要求。 (三)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相关事宜,则应根据对方违约行为对您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同时退还押金及多收的房费。 (四)关于租房违约金的支付问题,其与履行行为即交付房租是相互独立的,也就是说,假如承租人仍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在此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并不包含在这1500元之内。 (五)对于租房违约金的处理方式,双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若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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