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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签合同预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选购商品房过程中,您将会遇到预售房屋买卖合同这一重要环节,对于这份合同的签署,我们向您提供如下的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首先,请务必仔细查阅所签订的预售合同,以确保其中包含完整的“五证”内容。所谓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若缺少任一证书,都有可能对您的权益造成潜在风险。
其次,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在此基础上,您需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如此,那么您需要进一步核实其是否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在预售契约中,我们强烈建议您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尤其是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您选择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我们建议您采用现行的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标准。
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争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我们提醒您,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定金,这样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公平的。鉴于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顺利获得按揭贷款,我们建议您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您无法得到按揭贷款时,定金应该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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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0: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