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民警调查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买卖纠纷乃是围绕着房地产交易行为发生之涉及房地产权益纠纷的各类事件,其中涵盖了由于交易手续不全、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反悔并拒绝履行协议、第三方出面声明其对所有权享有权利从而请求法院终止交易契约等一系列复杂情况引发的纷争。关于房屋纠纷部分,与一般的民事争议情况相似,若案件情节较为简单明了,法院通常会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简易程序的规定,审判期限为三个月,即自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法院须在此期间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 然而,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或者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更为复杂,法院将可能决定转为使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程序的审判期限为六个月,法院需在此期限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评估或鉴定,相关的评估鉴定时间并不计入审判期限之内。 此外,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有必要追加被告或者原告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请,则在追加被告之后,审判期限将会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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